围产期心肌病的处理需根据发病时期(妊娠期或产后)采取不同措施,核心原则是终止妊娠(孕期)或对症治疗(产后),包括强心药物、利尿剂、抗凝等,但无法自愈且需长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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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处理
若在孕晚期确诊,通常建议及时终止妊娠,以减轻心脏负荷。围产期心肌病可能导致心功能急剧恶化,继续妊娠风险极高,终止妊娠后病情多可缓解。 -
产后治疗
产后发病者以心力衰竭治疗为主:- 药物控制:小剂量洋地黄(如地高辛)增强心肌收缩力,利尿剂减轻水肿,血管扩张剂降低心脏负荷。
- 抗凝管理:使用阿司匹林等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
- 支持治疗:严格限盐、吸氧、控制液体摄入量,避免加重心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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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监测与预后
即使症状缓解,仍需定期复查心功能(如超声心动图),部分患者可能遗留心肌损伤。避免再次妊娠,复发风险较高。
围产期心肌病需早诊早治,产后患者需坚持随访,妊娠期患者应权衡母婴安全果断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