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能用于支付挂号费、自付的诊疗费、药费、检查检验费等,并且在一些地区还能给家人用,部分符合条件的自主购药也可支付,部分地区甚至支持用其缴纳居民医保费。
一、挂号。挂号时,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可直接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无需输入密码;若使用社保卡挂号,则需输入密码。比如挂号费50元,医保报销40元,剩下的10元就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时不用输密码,社保卡则要输密码) 。
二、就医及结算。就医过程中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结算时若有个人自付部分,个人账户可进行支付。在门急诊费用结算时,若持医保电子凭证缴费,优先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自付部分,无需输入密码;持社保卡缴费则需输入密码。住院费用结算方面,出院结算时无论是用社保卡还是医保电子凭证,一般都需要输入个人账户密码支付自付部分费用。
三、定点药店购药。1. 持外配处方购药时,参保人持社保卡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药店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读取社保卡信息,进行医保分解,医保范围内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个人自付或自费部分用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现金补足,此过程需输入个人账户支付密码。2. 自主购药时,在定点药店购买不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同样不足部分现金补足,支付时需输入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四、家人共用。部分地区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可办理“家庭共济”,授权父母、配偶和子女等直系亲属使用个人账户。这样,家人在就医或购药时,符合规定的费用就能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
五、缴纳医保费。一些地方支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不过需按当地规定操作,比如查看操作指南或通过指定渠道完成缴费。
去医院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时,要结合当地的医保政策和医院、药店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规使用这一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