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卡可以用于统筹报销,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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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无个人账户
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所有缴费直接进入统筹账户,用于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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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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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可按比例报销(如个人支付20%,医保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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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起付线标准因医院等级不同有所差异(如县二级医院400元起付线),连续缴费满5年可提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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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居住异地人员需备案,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可直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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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与统筹无关
即使个人账户余额用完,统筹账户资金仍可正常报销。个人账户仅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及住院自付部分。
总结 :居民医保通过统筹账户实现报销,无需个人账户资金,但需注意异地就医备案及起付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