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与医保合并后,生育险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缴费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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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合并后单位缴费比例为原医保费率与原生育保险费率之和,个人不缴费。例如:
- 北京市2024年合并前医保9.8%+生育0.8%,合并后总费率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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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统一
以职工医保基数上下限为统一标准,具体数值由各地政策确定。
二、待遇享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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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符合条件的费用直接通过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扣除,无需单独申请生育保险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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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发放,具体标准由地方规定。
三、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及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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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具体执行可能略有差异,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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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用需分别核算,但合并后统一通过医保系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