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医保卡目前已实现跨市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在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直接刷卡结算,且无需办理额外手续。这一政策覆盖全省14市,支持门诊购药、住院急诊等场景,尤其便利异地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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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全省7686家定点药店和3476家定点医疗机构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通用,包括沈阳、大连等9市已实现联网结算。持二代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支付,无需垫付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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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流程: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急诊抢救、临时外出就医等场景实行“免申即享”,持卡即可结算。转诊手续也大幅简化,符合病种目录的无需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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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跨市结算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如起付线、支付比例),但需注意部分自费药品或诊疗项目可能不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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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便利:异地长居人员可享受“两城一家”服务,即在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备案有效期内返回参保地就医仍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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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扩展:辽宁省正推进三代社保卡通刷通用,并申请接入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进一步扩大使用范围。
建议跨市使用前通过省医保局官网查询定点机构名单,并确认社保卡为二代以上版本。若涉及跨省就医,则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