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出院记录原件是医院在产妇分娩出院时出具的正式医疗文件,用于记录分娩方式、诊疗过程及出院情况,并加盖医院公章,是申领生育津贴的核心材料之一。其核心作用在于证明生育真实性、提供医疗过程依据,并作为社保部门审核津贴发放的关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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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求
出院记录需包含产妇姓名、住院号、入院/出院日期、分娩方式(如顺产或剖宫产)、诊断结果、治疗经过及出院医嘱。部分地区还要求补充手术记录(剖宫产需额外提供手术知情同意书)或费用明细。若内容缺失(如未注明分娩方式),需联系医院补正。 -
格式规范
必须为医院官方模板,手写或电子版均可,但需加盖医院公章。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章。例如,厦门明确要求未盖章的出院记录无效。电子版需确保清晰可读,避免因模糊导致审核失败。 -
时效性与补办
需在分娩后1年内提交(部分地区为6个月)。若原件遗失,可向医院病案室申请补办,但补办件仍需加盖公章。异地分娩者可能需提供额外材料,如原始发票或费用清单。 -
关联材料
通常需与生育保险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社保卡等一并提交。剖宫产者需附加手术记录,难产或多胎生育可能需提供术前小结。
提示: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通过政务平台核对最新材料清单,确保一次办理成功。妥善保管原件,后续商业保险报销或其他用途可能仍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