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领取生育津贴需准备以下核心材料:《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职工身份证/社保卡、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加盖医院章),以及金融社保卡(需激活)用于收款。特殊情形如剖宫产需额外提供手术证明。
1. 基础必备材料
- 申请表: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可在社保局官网下载。
- 身份证明:职工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确认参保人身份。
- 生育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仅分娩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需符合政策)。
2. 医疗相关材料
- 诊断证明: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难产、多胞胎等需加盖医院业务章)。
- 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部分情形需提交票据原件。
3.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剖宫产/流产:需提供手术证明或流产诊断证明,用于核算产假天数及津贴金额。
- 金融社保卡:女职工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确保津贴款项到账。
4. 注意事项
- 材料需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交,审核周期通常为15个工作日。
- 外派职工异地生育的,需确认计划生育证明是否需本地开具。
提示: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后1年内完成申领,确保材料完整可加速审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