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层级和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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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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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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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处方药费≤10元,临时补液≤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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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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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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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检查费/手术费≤50元,处方药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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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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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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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检查费/手术费≤50元,处方药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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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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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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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检查费/手术费≤50元,处方药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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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按年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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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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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650元,报销50%(上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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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300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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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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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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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659元,报销50%(上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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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300元,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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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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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补偿政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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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起付标准 :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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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最高90%(覆盖肺癌、胃癌等20种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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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可额外提高5%-10%报销比例。
总结 :武威市合作医疗报销比例通过门诊层级、年龄及大病保障三部分构成,具体比例需结合就诊类型和费用情况确定。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政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