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育保险需由单位统一办理,个人无法直接申请。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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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主体限定
生育保险仅由用人单位为职工代缴,职工个人无需单独参保。覆盖范围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及其在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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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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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用人单位需在成立或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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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6‰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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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缴费满10个月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报销,不满10个月仅报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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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需操作
职工无需亲自到社保局办理,所有手续由单位代办。单位需在申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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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需通过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按比例划拨生育保险基金,但此类参保不属于常规生育保险范畴。
总结 :沈阳市生育保险完全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职工仅需通过单位享受相关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