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领取后,单位是否还发放基本工资,取决于单位是否已将生育津贴作为工资替代。如果单位已经将生育津贴作为产假工资的替代,则不再发放基本工资。以下是具体分析:
1. 生育津贴的性质
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保障职业妇女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保险待遇,属于工资性补偿,用于替代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
2. 生育津贴与基本工资的关系
- 替代性原则: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通常为职工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基本工资。
- 补差原则:如果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单位需补足差额;如果高于原工资标准,多出的部分归职工所有。
3. 特殊情况
- 缴费不足:如果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不足规定月份,生育津贴可能由用人单位支付,此时单位仍需支付基本工资。
- 政策差异:部分地区可能存在政策差异,需结合当地规定判断。
4. 注意事项
- 领取生育津贴后,职工应了解单位的具体操作政策,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生育津贴是产假工资的替代性收入,单位通常无需再支付基本工资,但需根据补差原则进行差额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