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西吕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太原、忻州、阳泉、晋中、吕梁等中部城市群范围内)就医时,可免备案直接结算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与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一致。生育保险相关费用、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也纳入直接结算范围,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暂不适用。跨省就医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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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备案直接结算范围
吕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原、忻州、阳泉、晋中、吕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及生育医疗费用,无需提前办理异地备案手续。此举覆盖城镇职工医保全部待遇类型,但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仍需按原政策执行。 -
报销比例与结算规则
省内跨市就医执行参保地报销标准,例如吕梁在职职工在三类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为92%,退休人员为94%。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需确认定点机构是否开通相应病种服务,跨省结算则需备案后按参保地比例(扣除5%—20%自付部分)执行。 -
操作流程与支持渠道
参保人可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联网定点机构,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持码结算”。线下窗口、电话等渠道同步提供备案辅助服务。若因系统故障未能直接结算,可凭票据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特殊情形处理
非中部城市群的其他山西省内地区就医,未备案者需先自付15%再按比例报销;急诊或转诊备案后可按正常比例结算。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后,可双向享受参保地与居住地医保待遇。
建议吕梁参保人员提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实时查询政策动态,充分利用区域协同政策红利。跨省就医或特殊病种结算前,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备案要求及机构开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