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非上海户籍人员在上海医保报销需分情况办理,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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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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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选择上海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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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异地居住证明(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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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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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直接刷卡结算住院费用,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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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已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但需以就医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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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垫付后报销(未开通直接结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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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费用
- 未备案或就医地未开通直接结算时,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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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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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提交报销申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垫付票据及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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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限一般为1年,逾期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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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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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就医 :仅急诊可报销,非急诊需先盖章“急诊”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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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需在参保地提前办理异地就医申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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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可能与上海本地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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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医保服务热线或「随申办」APP查询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