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农合报销细则涵盖门诊、住院及大病补偿,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年度累计限额10万元,具体比例因医疗机构等级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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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
- 中药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门诊年度补偿上限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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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起付线100元),二级80%(起付线400元),三级60%(起付线600元)。
- 特困人员等群体在一、二级医院住院免起付线。
- 治疗费300元以下全额报销,超300元部分按50%纳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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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年度医疗费超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65%,10001-18000元补70%。
- 儿童先心病等8类大病定额补助70%,肺癌等12类大病同等比例覆盖。
提示: 实际报销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具体政策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