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医保办电话为0744 - 6223328,其机构职能广泛,包括医保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医保基金监管等多方面工作。
- 医保经办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桑植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下设机构(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保监管中心和医疗保险服务站)开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这些举措旨在打造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体系,让参保群众能够更方便地享受医保待遇。
- 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其安全至关重要。通过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可控,防止基金被滥用和浪费。
- 医保筹资与待遇政策制定: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这有助于实现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合适的医保待遇。
- 医保目录与采购管理:监督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这些措施有助于规范医保目录和采购行为,保障参保群众用药和接受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安全。
- 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与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对定点医药机构的严格管理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医保生态环境。
- 完成交办任务与职责协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同时与县卫生健康局在职责分工上相互协作。这体现了医保局在地方医保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以及与其他部门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