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育津贴基数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方式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的假期天数。若单位无上年度数据,则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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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确定标准
基数来源于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的平均值,即各月缴费工资总和 ÷ 参保职工数总和。新参保单位则按本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
计算公式与案例
公式统一为:生育津贴 = 月平均工资 ÷ 30 × 假期天数。例如:某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3500元,职工剖腹产享受178天产假,津贴约为3500 ÷ 30 × 178 = 20766元。 -
特殊情况处理
- 失业人员按参保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
- 独生子女、晚育等可叠加奖励假期天数,男职工配偶未参保时可享一次性补贴。
生育津贴与工资基数、假期天数直接相关,建议参保职工提前确认单位缴费数据及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