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主要包括:参保缴费满12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 具体分为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两部分,需在生育后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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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要求
职工需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且生育时参保状态正常。灵活就业人员按当地规定执行,通常需缴满6-12个月。 -
政策合规性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或宁夏计划生育政策(如持有准生证),包括一孩、二孩及合法收养情况。超生或非婚生育不予报销。 -
用人单位责任
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欠费期间生育的职工无法申领津贴。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 -
申请材料及时限
需提供身份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线上可通过"我的宁夏"APP提交。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顺产享158天,难产增加15天。
提示: 津贴申领需在生育后1年内完成,跨省生育需提前备案。夫妻双方均参保的,女方未就业可用男方保险报销50%医疗费,但不可重复领取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