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报销政策2024最新
一、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政策
1.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在一个年度内同一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且上次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其起付标准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
- 支付限额:按自然年度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30万元(含)。
- 支付比例: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5%、92%、87%,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
- 床位费:统筹基金支付的日限额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30元、40元、50元。
2. 门诊统筹报销
- 年度起付标准:100元(含)。
- 年度限额及支付比例:
- 在职职工:45岁以下,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3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45岁(含)以上,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4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 退休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6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3. 门诊慢特病报销
- 门诊慢性病:
- 年度起付标准:200元。
-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的政策范围内病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0%,统筹基金支付50%。
- 年度限额:单一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支出不超过该病种年度限额,认定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 门诊特殊病:
- 病种:包括肾功能不全门诊血液透析治疗、腹膜透析治疗等8种特殊病。
- 报销政策:一个年度按一个住院人次计算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后按住院比例支付。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 筹资标准
- 2024年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00元。
2. 报销比例
- 住院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段报销比例提高到60%,报销比例要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
3. 医疗救助
- 资助参保: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纳入监测范围且未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给予90%定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且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给予不低于60%定额资助。
三、其他政策
1. 扩大医保目录
- 将更多由群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合理的医疗机构制剂,以及符合条件的集采医用耗材。
2. 集采扩围提质
- 加大集中带量采购力度,2024年落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50种、医用耗材40种。
3. 优化医保支付管理
- 建立全省统一的病种(组)目录库,包括疾病诊断分组(DRG)和病种分值(DIP)病种(组)目录库,以及中医优势病种目录库和基层病种目录库。
四、政策实施时间
- 上述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具体政策以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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