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及2017年新疆乌鲁木齐市医保政策,异地就医备案后是否需要当地医院开具转诊单,需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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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异地就医
若参保人员在备案地选择非最高等级医疗机构就诊,需在结算后提供安置地最高等级医疗机构的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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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人员
本次出院结算后,备案信息自动失效,若需再次异地就医,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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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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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症、危症在安置地外就医的,可凭急诊证明直接结算,无需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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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参保地定居后,需办理异地备案终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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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常规异地就医需提供转诊单,但急诊、危症就医及转诊后重新就医等特殊情况除外。建议就医前通过医保平台或社保分局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