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主要围绕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报销比例及范围、起付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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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扩大
所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门诊用药、检查、诊疗费用均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取消个人账户保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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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支持
参保人员可通过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普通门诊费用,需办理备案手续。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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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统一为60%-70%(三级医院50%-60%,基层医疗机构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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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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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三级医院200元起付,二级及以下医院15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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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三级医院150元起付,二级及以下医院1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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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支付限额与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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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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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部分城市如北京、西安为2万元,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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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部分城市如北京、西安为2万元,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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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种可备案后享受门诊用药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年度限额500元(可跨月结转)。
四、个人账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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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仅由个人缴费基数2%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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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上年度养老金的2.8%。
五、结算方式优化
门诊费用可通过社保卡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凭票报销,与住院费用结算方式一致。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局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