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克拉玛依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二次报销比例及规则如下:
一、报销条件
参保居民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因治疗重大疾病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 2.1万元 (困难人员为1.05万元)以上,可申请二次报销。
二、分段报销比例
-
5万元以下(含5万元) :报销比例为 60%
-
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 :报销比例未明确说明
-
10万元以上 :报销比例未明确说明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单次报销最高不超过 30万元 ,且每个医疗年度仅累计计算一次起付线。
四、其他说明
-
转外治疗需经批准,报销比例统一为50%;
-
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3%。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以获取政策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