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直系亲属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需满足条件、备案流程及使用范围如下:
一、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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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 :需为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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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双方均需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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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备案。
二、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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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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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登录官网或“京通”小程序,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模块,填写信息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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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在地方专区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绑定共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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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 携带本人及亲属身份证原件,到各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三、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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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支付本人及共济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合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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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缴费 :缴纳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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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保险 :购买北京市普惠健康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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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使用顺序 :先使用本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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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限制 :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仅限本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不可跨卡使用。
五、操作提示
若遇到系统显示“共济对象暂停参保”等问题,可能因亲属信息未同步,建议等待1-2个工作日或联系医保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