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绥化市低保户住院报销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及流程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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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
低保户住院费用经新农合或城镇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再报销60%。若低保户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如“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原报销额度为60%,叠加医疗救助后总报销比例达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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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二次报销(医疗救助)的封顶线为3.5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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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保险后救助
先通过医保(新农合/城镇医保)报销,再申请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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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携带低保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家庭收入证明等材料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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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与低保户实际医疗费用相关,全年总费用在4万元以内的部分,民政救助80%,慈善总会救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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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院级别报销比例不同: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建议低保户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