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24年医保协议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规范,参保人可享受门诊报销起付线取消、慢特病保障覆盖252种特药、辅助生殖项目部分纳入报销等政策福利,并严格执行药品价格管理及定点协议约束。
- 门诊待遇覆盖全面:普通门诊取消起付线,村卫生室至二级医院报销比例50%-70%,年度封顶100-200元;“两病”患者可在基层机构报销50%以上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门诊慢特病新增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治疗等病种,按病种设定报销标准。
- 特殊项目纳入保障: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如“取卵术”等纳入医保,报销比例60%,13类治疗项目个人自付10%;试管婴儿等生育支持政策惠及2.2万人次,最高支付限额不占用普通门诊额度;特药“双通道”机制下,252种高价药经定点机构购药自付不超20%,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 协议约束与动态管理:定点医疗机构须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医疗服务标准及药品定价,悬挂统一标识并宣传医保政策;协议明确参保人权利义务,规范诊疗及药品销售行为,保障基金安全与患者权益。
榆林市通过优化门诊保障、扩展特药目录、细化辅助生殖报销规则,强化定点机构管理,形成多层次医保体系,参保人需关注集中缴费期(2024年12月20日前)及待遇享受周期,确保合规参保以最大化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