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辽宁省朝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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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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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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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3年12月31日前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
二、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在朝阳市统筹区实际缴费满10年(含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
三、退休待遇条件
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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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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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120个月)。
四、补缴政策
- 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的,可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按用人单位职工缴费比例补缴后享受待遇,并建立个人账户。
五、灵活就业人员特殊规定
-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未建立个人账户的,需按用人单位标准补差缴费后建立账户。
总结 :朝阳市医保要求兼顾累计与实际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补缴享受待遇,但需注意政策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