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支持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报销,报销比例通常在50%-60%之间,且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享受出院即时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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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与材料
参合人员需为农村户籍并缴纳新农合费用,住院时需提供住院证明、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门诊报销仅限于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25%比例,年上限150元),二级以上医院门诊费用不报销。 -
报销比例与规则
- 住院费用: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65%;二、三级医院无起付线,分段报销(如二级医院5000元以下报50%,1万元以上报60%)。
- 即时结算:部分县市参合患者出院时可直接减免费用,无需后续提交材料,但需提前确认转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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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非定点机构或未经转诊可能降低报销比例;
- 目录外用药需自费,医院应提前告知;
- 年度报销需在次年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
合理利用新农合政策能有效减轻医疗负担,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细则并保存好诊疗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