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三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三级甲等医院,门诊报销的年度累计起付标准(门槛费)为700元,超过此金额后医保范围内费用按比例报销(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5%)。门槛费按自然年度累计,且仅针对医保目录内项目,自费部分不计入累计。
- 起付标准与报销规则:门诊费用需先累计达到700元起付线,之后医保范围内项目方可报销。例如,若首次就诊医保内费用为500元,未达门槛费;第二次就诊医保内费用300元,则累计800元(超过700元),超出的100元按比例报销。
- 费用累计范围:仅医保目录内费用(甲类、乙类项目)计入门槛费,丙类自费项目不纳入。乙类药品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才参与累计。
- 报销比例差异:在职职工报销50%,退休职工提高至55%,年度统筹支付限额为1.2万元。
- 共济账户使用: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可绑定子女医保卡共济支付自费部分,但就医必须使用本人医保卡实名结算。
合理规划就医频次与机构级别可优化报销收益,例如小病优先选择起付线更低的社区医院。建议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实时查询药品目录及报销明细,确保费用累计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