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镇医保(含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均可用于普通门诊报销,但需提前办理选点手续且报销比例、限额因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 职工医保基层门诊最高可报80%,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年度限额达1000元,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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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要求
参保人需选定1家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普通门诊定点,职工医保可额外再选1家其他医疗机构。选点后年度内原则上不可变更,但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等特殊情况可申请调整。未在选定机构就诊的费用不予报销。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职工医保:基层医疗机构直接报销80%,经转诊至其他机构报55%,未经转诊报45%。月度限额300元,不滚存。
- 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基层报销80%、其他机构55%,年度限额1000元;其他居民基层报销60%、年度限额600元。使用基本药物或经基药制度销售的药品可提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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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与结算
仅限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费用,需在定点机构直接结算。职工医保改革后新增CT、核磁共振等检查项目报销,城乡居民医保覆盖狂犬疫苗接种(年度限200元)等特殊待遇。
提示:参保人可通过“穗好办”APP线上办理选点变更,年度限额未使用部分不结转,建议优先在基层机构就诊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