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清远,社保基数为18100元时,每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约1070元(以无专项附加扣除为例)。关键影响因素包括:起征点5000元、三险一金扣除比例(约23%)、超额累进税率(10%-20%)。实际金额会因公积金比例、专项附加扣除等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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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项计算
社保基数18100元对应的三险一金(养老8%+医疗2%+失业0.5%+公积金12%)约为4072元,剩余应纳税所得额为18100-5000(起征点)-4072=9028元。 -
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9028元属于3000-12000元区间,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210元,计算为:9028×10%-210=692.8元。若公积金比例调整或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税额会进一步降低。 -
实际案例对比
- 无专项附加扣除:月税约693元(公积金按12%计算)。
- 有房贷利息扣除(1000元/月):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至8028元,税额降至8028×10%-210=592.8元。
提示:建议通过个税APP录入实际扣除项获取精准结果,或咨询单位财务部门调整预扣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