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社保缴纳基数及个税计算规则,若某职工当月的申报工资为8500元,其社保缴费基数及个税扣除情况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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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当月申报的应税工资、薪金总额为依据,且需与职工个人所得税申报工资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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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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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汕尾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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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汕尾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
需注意:若申报工资低于下限(如8500元)或高于上限,则按上下限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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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税计算
根据2025年广东(含汕尾)个税税率表,8500元属于 3000元起征点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
应纳税所得额 = 月收入 - 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8500元 - 5000元 = 3500元
由于3500元未超过1000元免征额,因此个税为0元。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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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比例 (以2022年数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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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单位20%-32%,个人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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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单位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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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手工资 :
若单位按16%比例代扣个税,则实发工资 = 8500元 - 8500元 × 16% = 7260元
建议职工关注当地最新政策,因社保基数可能随经济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