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湖北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潜江市(原属第三档)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整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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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月标准 :6805元(第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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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上限 :20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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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下限 :4007元
二、档次划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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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分类
潜江市目前执行 第三档 社保缴费标准,与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等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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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对比
- 第三档整体缴费金额低于第一档(7040元/月)和第二档(6500元/月),但各地档位间差异不大。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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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在每年3月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申报值不得超过上限20415元,低于下限4007元的按下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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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养老金、病残津贴等待遇将相应变化,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地官方发布的最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