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报销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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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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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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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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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核报比例 :35%(一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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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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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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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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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核报比例 :35%(一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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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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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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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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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核报比例 :20%(一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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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病种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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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门诊特殊病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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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医保核报后剩余费用按100%补助,但与普通门诊报销不可叠加。
三、中草药方剂报销
- 标准 :每剂不超过6元,每处方不超过3剂。
四、住院报销参考(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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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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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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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659元,报销比例50%(上限2000元)
注意 :以上信息综合自2013年、2009年及2021年的政策文件,实际执行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南海区医保局或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