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门诊、住院及大病保险等费用,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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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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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合规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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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长沙)对年度报销限额设为560元,其他地区如衡阳、湘潭等为400-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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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专项用药
- 符合诊断标准的患者,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指定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年度支付限额合计960元(高血压360元+糖尿病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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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 47个特殊病种纳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合规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
二、住院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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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覆盖范围 :包括住院费、手术费、特殊病种门诊费、急诊抢救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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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 基层医疗机构:85%;一级医疗机构:82%;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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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
三、大病保险报销
- 对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50%以上。
四、其他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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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含产前检查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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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无第三人责任部分按比例报销。
说明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