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医保)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但 此类争议一般不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而是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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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受理范围限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与劳动合同履行、工资、工时等直接相关的事项,而社保纠纷属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的范畴,不在其受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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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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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部门 :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举报或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补缴社保费用并可能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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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 :若涉及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伤待遇等具体损失,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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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与证据要求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如未缴社保),劳动者可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需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
总结 :公司不交医保属于社保行政争议,建议优先通过社保局或法院处理,而非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若需仲裁,可针对解除劳动合同或经济补偿等与劳动关系直接相关的诉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