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
根据医保政策,关于起付线的计算规则如下:
一、起付线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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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按医疗机构等级执行起付标准(如一级200元、二级500元、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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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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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 :起付线按首次起付标准的50%计算(如首次500元,则第二次起付线为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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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 :起付线统一按首次起付标准的50%执行(如首次500元,则第三次起付线为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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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地区的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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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调整后 :如青岛、济南等地,第三次住院起付线可能降至100元或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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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限制 :医保报销存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7万元),超过部分需通过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三、示例说明
假设某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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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三级医院花费1.2万元,起付线800元,自付200元,医保报销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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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 :同院花费8000元,起付线400元(800元×50%),自付400元,医保报销96%。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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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不同医疗机构等级的起付线标准可能不同,建议参保人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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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叠加 :若医疗费用超过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需通过大病保险报销。
第二次住院时起付线通常为首次起付线的50%,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