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80%,居民70%
山东省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整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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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报销比例稳定在 80%左右 ,适用于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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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报销比例稳定在 70%左右 ,覆盖城乡居民。
二、细分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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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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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基层医疗机构):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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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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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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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省就医报销
- 转省内就医时,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仍为500元,报销比例 85% ;转省外就医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 55% 。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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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全省统一门诊慢特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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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起付标准
- 一个保险年度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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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降至50%。
四、政策调整说明
- 近年来,山东省通过待遇清单制度、省级统筹等措施,持续提升医保报销水平,例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5%。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政策文件及医保局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