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给家人使用,但需满足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办理“家庭共济”授权,二是家人需参加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或居民医保)。 共济范围限于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且个人账户结余需超过4000元部分方可转移使用。需注意,就医时必须使用患者本人医保卡,仅资金可共济,卡不能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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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的办理方式
线上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的南京”APP或“苏服办”平台办理,线下可至南京市医保经办窗口。需提供共济人及使用人身份信息,签署承诺书。例如,子女的医保个人自付费用可通过父母账户余额支付,但需提前完成绑定。 -
使用范围与限制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家人就医时的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等个人负担费用,或为其缴纳居民医保费。但外省参保家人(除无锡、常州、苏州等已开通跨省共济的地区)无法享受此政策。共济后家人仍按自身参保类型享受报销待遇,不因共济改变。 -
违规风险提示
冒用家人医保卡就诊属违法行为,可能面临暂停结算、罚款甚至刑事责任。代购药品时需出示双方身份证及患者医保卡,确保合规。
南京医保家庭共济政策有效提高了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家庭医疗负担。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办理授权,并严格遵守“钱可共济、卡不共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