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保参保人员即使持有转院证,仍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否则可能影响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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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根据自治区医保规定,因病情需要转诊至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参保人员,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由具备转诊资质的医院开具转院证明,二是提前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异地备案手续。 -
备案材料与办理流程
备案需提交转诊转院证明材料,通常可即时办结。部分情况(如常驻外地职工)需用人单位协助登记,且住院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备案,否则可能无法报销。 -
直接结算与待遇影响
未备案者无法直接结算,需先垫付医疗费再回参保地报销。备案后可在就医地选定5家定点医院,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
提示: 即使持有转院证,也务必提前确认备案流程,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报销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