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退休后单位是否继续缴纳医疗保险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单位缴费义务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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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可按月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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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标
若退休时累计缴费未满15年,单位无法律义务继续缴费。此时职工需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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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缴纳差额年限,补缴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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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缴纳医保费,直至累计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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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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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动停止缴费
若单位在职工退休时主动停止缴费,职工需自行缴费或通过其他方式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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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未达到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医保费,但待遇可能低于职工医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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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差异 :退休人员继续缴费时,单位缴费部分通常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8%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可能降低至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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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补缴完成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期间医疗费用需自费。
退休后单位是否继续缴纳医疗保险,主要取决于退休时缴费年限是否达标。未达标者需通过补缴或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解决医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