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退休人员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5%,且起付标准低于在职职工,具体待遇根据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计算。以下是关键要点分述:
-
起付标准
退休人员首次住院起付线:一级及基层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第二次住院按首次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统一为100元。连续住院超180天按再次住院结算。 -
分段报销比例
- 4万元以内费用:一级及基层医院报销95%,二级和三级医院同样适用此比例。
- 4万至35万元部分:统一按95%报销,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 超35万元部分:由大额医疗共济基金结付95%,个人仅承担5%。
-
特殊待遇
- 精神病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
- 门诊特定项目(如恶性肿瘤化疗)与住院费用合并累计,享受同等分段报销。
提示:实际报销需满足医保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本市实际缴费满10年),退休时未达标准可一次性补缴。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院以降低自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