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式建立现代医保制度始于1998年,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险制度的决定》为标志,取代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首次实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这一改革覆盖城镇职工,并逐步扩展至城乡居民,成为全民医保体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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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起源与试点阶段
1994年国家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启动“两江试点”,探索社会共济的医保模式,1996年试点扩大至40多个城市,为全国推广积累经验。1998年决策落地,明确要求次年基本建立职工医保制度。 -
关键改革内容
新制度打破单位自保,建立企业、个人共担的缴费机制,引入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双轨运行。覆盖范围从国企职工逐步扩大到灵活就业者、农民工等群体,实现从“单位福利”到“社会保障”的转变。 -
全民医保体系完善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启动,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试点,2016年整合城乡医保,最终形成覆盖13亿人的多层次保障网。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进一步推动药品集采、异地结算等惠民改革。
医保制度30年发展,从“治病报销”升级为“健康守护”。建议关注个人账户改革、大病保险等最新政策,合理规划家庭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