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
河北石家庄居民医保对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均提供报销服务,具体政策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2025年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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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含心绞痛、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等26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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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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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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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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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800元(普通病种)或1500元(部分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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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种叠加 :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时,起付标准、年度限额累加,但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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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特殊病报销政策(2019年7月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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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门槛报销
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衰竭等7种病种(含抗排异治疗、器官移植等)自2019年3月1日起零门槛报销,无需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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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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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80%(血友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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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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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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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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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覆盖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及在职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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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结算 :2021年9月起实现省内无异地结算,慢病患者可在异地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和慢特病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病种的报销标准,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病情及时就医并备案相关病种,以降低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