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2024-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7200元低于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因此不作为合法缴费基数使用。具体说明如下:
一、当前社保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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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2024年7月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 3269元 ,上限为 172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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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上限,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8,313元,因此上限为88,313×300%÷12≈22,078元。
二、7200元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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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入缴费基数 :7200元低于下限3269元,因此不会被纳入社保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无需为该收入部分缴纳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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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调整机制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系统会自动按3269元计算缴费基数;若高于上限,则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三、其他社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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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最低缴费基数为1,730元(2024年数据),与基本养老保险下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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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3,269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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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每年7月根据全省平均工资调整,用人单位无需手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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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收入超过上限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但可能影响职工实际到手工资。
建议职工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以确认具体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