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朝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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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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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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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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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年度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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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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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根据病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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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覆盖多发性硬化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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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特殊用药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14000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特困人员起付6500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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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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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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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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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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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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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无起付线,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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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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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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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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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在三级医院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如二级精神专科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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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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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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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非急诊且未转诊):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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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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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 :最低报销比例55%,与门诊统筹共享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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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大学生 :在本校定点医院就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限额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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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门诊统筹和住院报销均设年度限额,超过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朝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