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能用医保报销,必须通过工伤保险支付医疗费用,这是《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的核心原则。若误用医保结算,需先改为自费才能申请工伤报销,否则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重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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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范围。工伤认定后,所有符合目录的诊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及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均由工伤保险承担。 -
操作注意事项
- 工伤就医需优先选择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紧急情况可先就近急救。
- 若已用医保结算,需医院更改为自费后,再提交工伤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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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如慢性病)时,可切换至医保报销,但工伤相关治疗始终由工伤保险覆盖。
总结:工伤与医保不可混用,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规范结算流程是关键,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