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社保缴费政策,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7500元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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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定位
7500元低于2024年抚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约61429元)的100%(4854元),因此属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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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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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4854元的,按4854元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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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15357元(即4854元的300%),则按15357元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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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抚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每年7月调整,依据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上下限。2024年数据未直接提及,但参考2017年调整机制可推算。
建议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接近或超过4854元,建议与单位协商调整缴费基数,以降低个人缴费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