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社保基数10700元是2025年当地职工社保缴费的基准线,适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直接影响个人和单位的缴费金额。这一标准由江西省人社厅根据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体现地区经济水平和社保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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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含义与适用范围
10700元是宜春市职工社保的月缴费基数下限,意味着月收入低于此数值的职工需按10700元作为基数缴纳社保,高于此数值的则按实际收入计算。该基数统一适用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不涉及个人缴费。 -
个人与单位的分担比例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856元/月),单位缴纳16%(1712元/月);
-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214元/月),单位缴纳8.5%(909.5元/月);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0.5%(53.5元/月),单位缴纳0.5%(53.5元/月)。
合计每月个人负担约1123.5元,单位负担约2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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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与实际影响
基数上调后,职工未来养老金和医保待遇会相应提高,但当期到手工资可能减少。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按基数的60%-300%参保,例如按60%缴纳养老保险需支付514元/月(10700×60%×20%)。 -
特殊群体与补缴规则
新入职员工首年按起薪月工资核定基数,次年统一调整;离职断缴者可补缴,但需承担滞纳金。城乡居民社保不适用此标准,按固定档次缴费。
宜春社保基数10700元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参数,建议通过“赣服通”或政务服务网查询个人缴费明细,确保参保记录准确。单位未足额缴纳的,职工可向当地社保局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