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的“自理”“自费”是两个重要的费用分类概念,具体含义如下:
一、自理(自付)
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患者需要按比例自行承担的部分。主要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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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检查/诊疗项目 :需先自付10%-30%(退休人员8%)的费用,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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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下及封顶线以上部分 :未达到起付线金额、超过封顶线金额后的自付费用。
例如:某患者使用乙类药品花费5000元,医保报销80%,则个人需自付10%即500元。
二、自费
指完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需患者全额支付。常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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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外药品/项目 :如进口药、高端检查(如CT、核磁共振)、美容整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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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费用 :医保仅报销70%,剩余30%需自费。
例如:购买进口抗癌药或进行私人定制手术,所有费用均需自费。
三、三者的关系
类型 | 费用范围 | 自付比例/金额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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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 | 乙类药品/检查(10%-30%) | 5000元药费自付10%即500元 |
自费 | 丙类药品/目录外项目 | 全额支付,如10万元药费需自付3万元 |
自付 | 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及自付类药品(如乙类20%) | 60万元总费用中,起付线1200元+封顶线50万元+乙类20%自付部分需自付 |
总结
医保报销采用“自付+自费”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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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 :医保目录内按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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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 :目录外或超出报销限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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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 :特指乙类项目按比例自付部分。
建议就医前确认药品/项目是否在医保目录内,避免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