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医保报销上限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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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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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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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无起付线,其他医疗机构累计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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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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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过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如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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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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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年度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最高2.5万元,同时办理两种及以上病种可叠加报销。
二、其他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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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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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75%、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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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三级医院86%×80%、二级89%×80%、一级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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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含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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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400元,大病保险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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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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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待遇
- 产检费与普通门诊合并计算,住院分娩按住院标准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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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项目 :需先自付10%,再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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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在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基础上,对超限部分按比例赔付(如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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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叠加 :若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者待遇不可叠加使用。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如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24万元(职工医保)和15万元(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