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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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人员
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辞职后,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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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村委会办理停保手续。
二、申请办理居民医保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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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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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办理参保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处办理参保缴费。缴费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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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刷卡(需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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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区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网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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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移接续手续(若跨地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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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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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凭证
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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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接续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接续,并发放新的医保卡。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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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居民医保需在每年11月30日前缴纳下一年度费用,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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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职工医保停保后,原有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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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重复参保
个人同一时间只能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需先停掉其中一种。
五、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不可同时参保,需根据就业状态选择其中一种。
通过以上步骤,职工医保可顺利转为居民医保,确保医疗保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