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或保留
关于跨省工作后医保账户资金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转移或保留,并遵循以下操作流程:
一、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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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随职工跨统筹地区转移,且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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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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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操作 :携带身份证、参保凭证、原医保卡等材料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获取《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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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操作 :持转出地出具的参保凭证、身份证及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转入手续,资金将划入新参保地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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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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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入地政策不允许转移,可选择保留原账户(但可能无法使用)或按当地规定提现(如参保人死亡、出国定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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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离职后,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再通过转账方式将账户余额转入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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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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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条件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转移(如新参保地政策限制、个人长期在外地居住等),可选择保留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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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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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期间无法在新参保地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需按原参保地政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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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仍可支付本人及已备案的亲属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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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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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连续性
转移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医保待遇(如门诊、住院报销)可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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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跨省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备案,通过新参保地医保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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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建议
建议优先选择转移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确保异地就医权益。若对转移流程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12333热线咨询。
(综合来源:)